四类人员可报名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
2018-11-20 13:39 by 武汉安培职业培训学校
记者近日从南京市首期国家职业资格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开班典礼上获悉,从2012年2月起,南京职教联合会将长期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
记者在培训班招生简章上看到,有4类人员可参加培训:党政机关、劳动关系协调机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工会基层组织等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律师服务等相关人员;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劳动关系协调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人社部颁发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三级)》。
据悉,自2012年2月起,南京职教联合会将长期举办培训班。其中,脱产班为每月第二周的周二开班,共培训10天(遇节假日顺延一周开班);非脱产班为每周末集中授课,共培训5周。